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和安徽省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助〔2007〕2号)的精神,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工〔2007〕12号)的具体要求,安徽理工大学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近日启动。
据悉,为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两级管理负责制: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成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三档。在组织认定工作时,要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将在9月28日前完成认定和材料报送工作。今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从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产生。
目前,各学院正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几年来,在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中,该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成绩一直名列全省高校前茅。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年底,该校将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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