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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校毕业生达8万 政府出台措施稳定就业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6-21文章来源:新华网作者:陈永君

  2007年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将达到8万多人,比去年增加近2万人,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省政府办公厅6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举措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
   今后,基层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 。执法部门增人 优先考录毕业生 今年,甘肃省将继续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但具体措施方面较前有所变化。通知规定,从今年起,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选拔。同时,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新增人员。甘肃省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时,要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省政府要求,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养老险缴费年限可计为工龄

    今年,甘肃省将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与国企员工一视同仁。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创业贷款 财政负担一半利息

    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今后,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利息由当地财政承担50%。“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优先安排

    各高校要对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帮助,并给予求职经济补贴。各市州毕业生就业部门要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

 

标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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