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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作构建就业新环境 让诚信在就业中生辉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8-01-16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未知

  随着各高校2008年就业工作渐入高潮,就业诚信再度成为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积极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整个社会的诚信氛围,政府、高校和社会要加强协作,建立完善个人征信制度,用制度保证诚信、用措施鼓励诚信,拒绝和反对失信。

让诚信在就业中熠熠生辉

  诚信的主流下有着不和谐暗流 

  毕业生就业市场诚信现状分析

  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不仅掌握了现代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普遍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学风严谨,为人诚信。

  从高校毕业生履约率来看,近年来都维持了较高水平。清华大学每年参加就业的毕业生有4000多人,其中研究生有3000多人,本科毕业生有1000多人,近几年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履约率都在98%以上。据了解,其它高校的履约率也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再如,从2000年开始,清华大学开始了为军队和国防事业培养国防生的尝试。

  截至目前,四届已经毕业的国防生中,凡学业和军政素质合格者全部履行了承诺,携笔从戎,献身国防,到军队单位工作或深造。学校曾经对国防生进行了不计名问卷调查,在回答“为什么要履行自己的诺言到军队去建功立业”而不是选择违约时,90%以上的学生把“诚信”

  放在了第一位,这充分说明了诚信已经成为学子们衡量自己言行的首要道德准则之一。总体而言,当代大学生是值得充分信赖、堪当重任的。

  但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及少数大学生不诚信现象有所增加,这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担忧。当前,就业市场存在的不诚信行为主要表现有:

  用人单位方面的失信行为: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优秀毕业生,不实事求是地“包装”本单位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工作待遇,作出无法兑现的承诺;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也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骗取毕业生的信息和财物、盘剥侵占毕业生的研究成果,不惜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等。在如今的就业市场中,用人单位无疑是掌握主动权的一方。因此,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在就业市场中产生的消极影响是很大的。某种程度上,这种消极现象助长了某些毕业生的失信行为。

  择业中的不诚信行为: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和巨大的就业压力,有个别学生为了获得面试机会,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会不同程度地在自己的简历、自荐信上“添加水分”,以求能引起用人单位的关注和青睐。为了增加就业的竞争力,严重的有极个别同学还涂改成绩单,隐匿不及格记录,冒用导师的名义写推荐信,等等。

  诚信就业是社会整体诚信的部分

  对出现不诚信现象的原因探究

  造成目前就业过程中不诚信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对就业过程中的失信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目前就业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的总体形势使很多学生处于不利地位。为求职成功,一些毕业生急于求成。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方式的不科学性导致诚信缺失现象。一方面,招聘过程中,单位对毕业生的了解,往往仅限于个人提供的多少带有主观色彩的材料及自我介绍,以此作为评价依据不够客观;另一方面,随着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多,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用人单位的门槛也水涨船高,不考虑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不切实际地对毕业生素质提出了过高要求:如要求有丰富的实习经历或者社会工作经验,专业对口要求严格,不需要较高英语水平的岗位也规定一定要过英语六级,等等。有的毕业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不得不按照用人单位的口味投其所好。

  再者,有的用人单位考察选拔人才过程复杂,战线拉得过长,增加了毕业生签约的风险,使一些毕业生不得不先与别的单位签约保底,造成了之后的违约行为;还有的单位一旦给学生提供职位后,就催促学生尽快签约,不给学生充分的考虑时间,也会导致学生仓促决策从而埋下违约的隐患。

  第三,从制度层面说,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从而不能用制度来保证个人对自己行为完全负责。有专家从经济学角度对诚信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诚信的缺失一是因为不讲诚信的成本过低,二是因为追求诚信的利润过低。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诚信是需要高成本的,也应该有高利润,失信行为则是要付出较高代价作为补偿的。但在目前的环境中,遵循诚信法则行事的人并不一定能得到较多的实惠;相反某些处处行事与诚信相悖的人有时并不会付出较高代价,甚至得到一时的、眼前的好处。当然,这种经济学的分析是偏重于对短期的、经济的后果考察的。从长期来说,诚实守信的人终究是不吃亏的,我们应当有这样一个基本的信念,而短期的失信行为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通过完善制度来惩戒和预防的。

  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一个都不能少

  诚信建设需要多方共同面对

  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讲究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最根本的道德原则之一。

  开展就业诚信教育,着眼点不能仅限于就业环节,而是要从学生入校第一天开始,就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更是要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作为以培养人为中心任务的高等院校,必须将开展校园诚信教育,培养大学生诚实守信的品格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和责任。

  而要教育好学生,首先要教育好广大教师、职工。要明确要求教职工树立诚信观念,并且在教学、管理、服务中以身作则,讲求诚信,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同时,在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严爱结合”,一方面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如教师给学生写推荐信过程中坚决不能只签字不问内容;另一方面要及时制止学生中发生的不诚实、不守信的行为,帮助他们认识错误。积极开展诚信建设的主题活动,营造人人讲诚信的氛围。

  此外,还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例子,一方面要在学生中树立“重信誉、讲诚信”典型榜样,发挥榜样的激励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用具有警示意义的事例深刻剖析现代社会中失信行为给社会及当事人带来的不良后果,晓以利害,使学生树立终生诚信的观念。

  加强职业辅导工作,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要解决好就业诚信问题,还应注重在校期间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大力加强职业辅导工作。归根到底,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才是求职的核心竞争力,综合素质高,求职能力就强,适应工作的能力就强,一定程度上就能自觉避免造假行为的发生。

  此外,从新生入学开始,就要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逐步确定自己的职业定位和事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步入社会的职业发展道路。教育学生认清就业形势,在充分评价自己的能力和对现实作出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加以科学定位,实事求是地设定期望值,树立适合的就是最好的观念,不可盲目攀比。当毕业生都能理性、积极面对就业时候,自然就能减少违约等不诚信行为。此外,政府和高校也要积极拓展大学生就业的渠道,构建便捷的信息平台,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建立学生个人征信系统,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除了大力倡导诚信教育之外,还必须从机制上给予保障。构建学生个人征信系统,是从机制上解决失信问题的好办法。

  校园学生征信系统是指由某一组织将学生在校园内分散在各院系、各部门中有关学生个人信用和信誉的信息汇集起来,进行加工和储存,形成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各院系和各用人单位了解学生个人的信用和信誉状况提供服务而建立的专门系统。系统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学费缴纳、贷款还款、遵纪守法、参加志愿者服务、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

  对在校学生建立征信系统,是为了通过建立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加大失信成本,达到惩戒失信者、减少失信行为,同时保护守信者,鼓励守信者的目的。通过养成教育的模式,培养学生“诚信受益,不诚信受罚”的观念。从操作层次上说,由于校园信息化工作的迅猛发展,客观上已经为类似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团中央推广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对在校期间学生参与的素质拓展活动进行记录认证,最后在学生毕业时,由学校给出学生个人的素质拓展证书,将其作为大学期间的第二份“成绩单”。另外,校方还可以构建“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的就业推荐体系,由导师等给出关于学生的客观评价,供用人单位参考。

  加强学生守法意识,严格就业管理流程。毕业生就业的过程就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协议)、执行合同的过程,这个过程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我们应注重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要让他们意识到违反法律法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在为毕业生作就业动员时,要特别注重帮助毕业生形成积极慎重、诚信守约的意识。

  另外,学校也要进一步严格就业管理流程,给所有毕业生提供公平、科学的管理环境。比如,进一步规范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管理,确保学生人手一份。对于毕业生协议书遗失或违约的情况,给予备案登记、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必要的时候,记录到新的协议书中,供用人单位参考。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取消评选优秀毕业生资格。此外,要充分发挥院系、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对于学生基本信息、推荐信等,班主任、辅导员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要诚实守信,完善人才选拔的机制。客观地说,由于目前就业市场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要推动就业诚信建设,用人单位的作用不可忽视。用人单位要树立“按需设岗、按需招聘、人尽其才”的人才观,摈弃“高、大、全”的用人观念,完善人才选拔的机制,并且在就业市场上首先做到诚实守信,为毕业生提供真实的信息,尊重、理解他们的选择。

  此外,用人单位也要转变观念,形成“不求最好只求合适”的用人观念和“重能力”、“重素质”的考察方式,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核实,积极与学校沟通,辨别真假,让造假者无空可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整个就业市场失信状况的改善。

  用人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责任,要充分认识到招聘工作既是发现合适员工的过程,同时也是继续为国家培养人才、塑造社会化的“人”的过程。应本着对本单位和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本单位利益,也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利益。

标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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