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许雪毅)记者从日前举行的福建省2008年春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上获悉,福建已初步建立了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系统,将力争两三年内建立120家省级见习基地。
据省人事厅纪检组组长董建洲介绍,2007年福建已建立2个国家级毕业生见习基地和37个省级毕业生见习基地。举办了首次大学生见习招聘会,共有30家企业提供了1000多个见习岗位,吸引了上千名毕业生报名参加。2008年福建要做好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广泛征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
各设区市要相应出台毕业生就业见习办法,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批见习基地。
2007年,省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为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实践机会。
按规定,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县(区)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各级政府要指导见习单位制定见习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见习单位和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有关事项,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