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星)从21日开始,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连续多日在区内主要媒体上登载《关于收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的通知》,以期通过传媒的力量为西藏高校毕业生寻觅到更多的就业岗位。
《通知》登载了西藏制定的各项接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明确了为用人单位服务的细则。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登载之后已经有多家区内企业主动联系劳动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劳动部门将免费为报送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发布岗位信息,并提供政策咨询、用人指导等就业服务。
向社会收集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是西藏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举措之一。今年西藏共有高校毕业生1万余人,比2007年增加3115人,高校毕业生数量为历年最多,就业压力大,形势严峻。
为此,西藏全方位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谋出路”,通过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选聘“村官”,招募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人员,组织西部计划活动以及驻藏中直机关聘用等方式,帮助9000多名西藏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约占毕业生总数的85%。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西藏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奖励。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两年合同或协议的,财政部门给予5000元奖励资金;签订3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1.2万元奖励资金;签订5年以上合同或协议的,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
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是从2006年开始的,从这一年起,西藏的专科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从2007年起,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