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要求,湖南省计划5年选聘7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记者从7月28日召开的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经过层层选拔,1416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众多报名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即将下乡赴任。
大批量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我省尚属首次。开展这一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党政干部队伍培养成长渠道,以及引导促进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
这次选聘工作,分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决定聘用、培训上岗4个步骤,目前,前3步的工作已经完成。8月上旬,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4至5天的上岗培训,然后在充分考虑本人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具体情况,将1416名“村官”安排到全省14个市州的村级组织任职。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先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先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一般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实际工作,被多数党员和村民认可的,可通过组织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此次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将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享受工作、生活补贴,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