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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激励机制 扶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7-31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陈瑞昌

选调生和服务苏北志愿者招录比例高于30%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在每年招录的选调生、招募去苏北服务的志愿者中,女大学生比例要保持在30%以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待特困家庭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要进行重点扶持。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专门出台文件,要求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该省规定,除法定的特殊工种和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录用女性,对存在性别歧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出,要推进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保障女大学生平等接受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的机会均等。

  该省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在制度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要积极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缩小男女在发展资源占有和收益分配上的差距,整合政府、高校、用人单位的力量和人力资源市场,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服务。

  据悉,江苏将建立健全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制度、就业歧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把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建立激励机制,采取具体奖励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录用女大学生,对吸纳女性就业比例高的单位给予奖励。江苏各高校将建立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和创业咨询。

 

标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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