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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大学生 服务期满将享受四项就业服务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8-04文章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冯蕾

   记者7月31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从2008年开始,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将享受四项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说,今年,首批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已经服务期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让这些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及时获得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信息,有利于其参加报考;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强与教育、人事、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充分挖掘新的岗位,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三是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自主择业的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一旦机构得到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申请,就有专人负责指导就业;四是特别针对地震灾区“三支一扶”期满的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保证不因地震灾难使他们的就业受到影响,特别是因灾失去双亲、因灾致残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将重点予以帮助。

  据了解,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至3年。

标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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