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进一步做好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落实有关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方针政策,把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指导开发适合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培训的力度。
2007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公共课。目前,陕西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并将自主创业教育作为一个教学单元对大学生进行授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少部分高校对自主创业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就业指导课中没有开设自主创业教育课,影响和阻碍了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开展。
陕西省要求各高校应把自主创业教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体系,适当增加授课时间,加大对自主创业教育工作的投入,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提供充分的保障。通过就业指导课和自主创业课程的开设,着重培养毕业生自主创业精神,强化自主创业意识,丰富自主创业知识,健全自主创业心理,提高自主创业能力,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创业指导和后续服务。
同时,各高校应对有自主创业意愿并有一定自主创业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手续,掌握经济管理知识,提高自主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激发毕业生的自主创业激情,逐步实现自主创业。各高校应结合毕业生的实际合理确定培养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满足各类自主创业人员的培训需求。自主创业培训应与小额担保贷款、企业开发指导、企业发展服务、自主创业项目研究、市场前景调查、模拟自主创业实践等活动有机结合,努力提高自主创业培训成功率。有条件的高校可聘请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组建自主创业培训联合体,负责自主创业培训的师资充实、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及协调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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