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考核选拔,天津市96名大学生成为2008年“三支一扶”志愿者,9月1日起,这些有志儿女将赴天津市有农区县,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将自己的青春才华奉献给广阔的农村。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联合制定的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圆满完成了“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工作。在今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共有1079人报名,通过招募部门资格审查649人。经过考试考核、面谈、试讲、递补调剂、体检等环节,最终确定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96人。这一批“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天津市9区3县各乡镇农村基层中小学、卫生院、农技站等部门,开始为期两年的服务工作。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为天津市生源在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每月享受不低于16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享受500元的交通补贴,并享受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统一为大学生办理银行卡,每月统一划拨生活补贴,每年统一划拨交通补贴。
两年服务期满后,将对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享受一系列就业促进政策。一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大学生即可与服务单位签定《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直接录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再执行见习期,直接办理转正手续。从今年起连续5年,12个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二是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内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从今年起连续5年,12个涉农区县在公务员公开招考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街(乡)镇机关职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招考。三是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天津市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四是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和选调生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1年内,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本人自愿的,经原服务单位推荐(1次),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五是实行“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研究生优惠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是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资定级及社会保险衔接等工作。七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实现就业后,由服务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积极协助其办理户档转移手续。八是对服务期满后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做好相关就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存档的暂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由专人负责,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就业推荐服务。其它各级各类人才中介机构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所需的政策咨询、能力测评、就业培训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