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联合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此次活动的服务对象包括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4050”及零就业家庭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
本次专项活动要求各盟市劳动部门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全面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服务。设法将尚未就业、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到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活动中。同时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等工作,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各级人事部门要做好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和失业情况统计工作,掌握失业学生的就业需求,指导公开招聘人员的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困难毕业生。各级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机构要充分发挥各地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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