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支教途径主要有哪些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它是由中组部、人事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至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西部就业,也可以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财政部、人事部对志愿者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其他的政策支持。比如,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等等。
“三支一扶”计划。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于2006年联合制定下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文件,即《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计划从2006年起连续5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就业服务及优惠政策主要有:工作期满后,如原基层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要优先考虑“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县、乡的企事业单位如有职位空缺,也要拿出部分职位吸纳该部分毕业生;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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