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大力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前,对该区因受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致贫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款共计33万元。今年1—9月份,该区还共发放低保金630万元,8000多户77300多人受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806人增加发放供养金45.8万元。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始终把社会保障工作和百姓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筑牢居民生活“保障网”,努力为百姓打造谋生的“铁饭碗”。
龙岩市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三条保障线,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三项制度,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得到关注。2006年,龙岩还在全国各地市中率先启动了全面的农房统保工作和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统一保险规定。截至2007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25.55万人,覆盖率达89.9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6.28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6.1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7.4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2.8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3.32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0.57万人。
如果说筑牢居民生活“保障网”是安国之策,那么让大家都有一份“谋生饭碗”就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截至2007年末,我市从业人员总数达159.62万人,比1978年增加80.2万人,年均增长2.4%。其中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高达62.01%,这标志着闽西就业结构从传统型迈入发展型。就业结构的改变主要得益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探索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不断加大政府扶持创业和就业援助的力度,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