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考生如何合理申请便利?
答:残疾考生须于2026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和各类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答: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同时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市级、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6〕16号)规定,严格审查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并于2026年12月16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往年被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如何公示?
答:各地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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