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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7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上海)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6-10-30文章来源: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作者:未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简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其中华东化工学院分院于1984年编入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和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坚持依托产业办学,形成了产教融合“三协同模式”的办学特色。在新时代,学校构建“工程×管理×设计”学科交叉“三旋翼”教育创新体系,致力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2007年,学校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了飞行学院,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批准,开设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培养现代民航飞行人才,填补了上海地区高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置的空白,满足国家民航业发展战略和建设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需要。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于2005年7月18日首航,是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至2026年9月,春秋航空已拥有14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航点覆盖了中国、东南亚、东北亚的主要商务和旅游城市,经营航线260余条,年运输旅客3300万人次。

  2015年1月21日,春秋航空首次公开发行A股,登陆资本市场,成为中国民营航空第一股,目前市值逾420亿元。春秋航空披露年报,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17亿元,盈利水平位居全行业前列。

  2025年,实现连续安全飞行400万小时,荣获民航局“飞行安全四星奖”,成为国内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民营航司。同年,获得AirlineRatings“七星安全评级”,首次入围AirlineRatings“全球最安全低成本航空公司25强”,成为首家进入该榜单的中国内地航司。2017年至2025年,7次获得国内主要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第一名。

  飞行技术专业简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为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专业、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上海地区培养民航飞行技术人才的唯一全日制本科专业。专业紧扣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对民航飞行技术人才培养需求,与东航(上航)、吉祥航空、山东航空、春秋航空等民航企业,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实施“学历教育+证照培训”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专业采用“2.5年+1.5年”定向委托培养模式;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理论、实践与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责任意识、创新精神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的提升,致力于培养符合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标准、面向国际、国内民航飞行驾驶一线岗位的复合型应用创新人才。

  招生概况

  一、招生计划

  202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上海市招收和培养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20名。毕业后服从公司统一分配,从事飞行员工作。最终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委审核批复的为准。

  二、培养模式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采用“2.5年+1.5年”定向委托培养模式,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实施“学历教育+证照培训”的培养模式。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学习,在校内进行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等学习;第二阶段为飞行训练,集中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就业政策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在入校前后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与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四、招收对象

  1.年龄:16至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参加2027年上海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高中毕业生,男性。

  五、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

  2.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高考成绩须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的2027年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4.选考科目必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限考英语。

  5.身体标准:

  (1)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2)身高168cm至185cm,体质指数BMI18.5(含)—24(含),无“O”“X”形腿;

  (3)视力(等效球镜):屈光度在-4.50D到+3.00D范围内,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眼球运动受限;

  (4)其余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

  六、招生流程

  1.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网址:https://mhzf.caac.gov.cn)或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注册报名并填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组合。完成招飞系统志愿填报后方可参加初检。

  2.初检报名将于2026年11月开始,具体日程安排请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sb.sues.edu.cn)查看(初检不收任何费用)。

  3.根据航空公司要求参加公司面试。

  4.参加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的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相关费用学生自理)。

  5.通过初检、面试、招飞体检鉴定及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的考生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上确认有效志愿。

  6.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7.高考录取规则: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

  七、入校复查不合格及停飞学生安置

  若学生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不符合委培航空公司送飞要求或被停飞,将转入我校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其他本科专业就读。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

  3.学杂费等其他费用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相关规定收取。

  4.自费部分:飞行培训等费用由学生承担,公司可提供“助飞贷”,按照“公司信用担保、学生个人贷款”的方式,详情请参照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7年飞行技术专业自费学生培养协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公司承诺学生在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期间,如因中国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给予体检鉴定结论为“不合格”、飞行训练机构初始评估未通过、飞行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公共卫生事件、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况导致停飞,已产生的培训费由航空公司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飞办咨询电话:021-67791440

  本专科招生网站:http://zsb.sues.edu.cn

  就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十、监督机制与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7年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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