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吸引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保持现行高考政策相对稳定,维护普通考生利益,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工作试点,并制定了相应的报考政策和招生办法。
浙江省要求,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列计划,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办法;招收退役士兵的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为公办高等职业学校,2011年全省确定安排4所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各50人,全省共200人,纳入高职单考单招录取;退役士兵就读高等职业院校,其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据了解,2012年及以后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试点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浙江将根据今年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扩大,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