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招办就招收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查工作向17个县区发出补充通知,要求扩大资格审查范围。
通知指出,报考条件仍按照《关于做好省属参加本科一批录取高校定向招收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考办〔2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扩大资格审查范围的具体办法是:省招办将17个省贫县(名单见陕教考办〔2014〕1号文件附件)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及一本线下20分以内所有考生信息反馈给有关市、县(区)招办,由县(区)招办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必须在当地进行公示。7月14日前,各有关市招办汇总所属各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信息,报录取现场信息组。正式投档时,只投放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录取时,未完成的省贫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先在17个省贫县一本线上通过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考生中,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线上征集志愿仍无法完成的计划,根据生源缺额情况,在一本线基础上适当降分征集志愿;线下通过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达到公布的降分标准的考生,均可填报降分征集志愿。录取时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核,择优录取,争取完成面向省贫县专项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