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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送生、国防生、体育单招、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问答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5-05-30  文章来源: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作者:未知

  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报名。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我省今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报考办法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报考办法与往年相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与测试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负责。符合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拟报考高校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

  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考生于2014年11月1-4日参加高考报名。

  ②了解专业测试信息:所有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③报名:考生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

  ④测试名单公示:测试开始前,各招生高校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⑤参加测试: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关高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⑥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4月20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⑦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拟报考高校的志愿。

  (2)2015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则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②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高考文化分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相关高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③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名单。

  ④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不予投档,高校也不得按高水平艺术团有关政策录取。

  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拟报考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答: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招生高校联合测试,其他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步骤如下:

  ①考报名:2014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并填写《江苏省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审核表》。

  ②格审核:2014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015年2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12日。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4月20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4月30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测试结论为优秀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提示: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如其不作为文化单考考生报考高校,则还须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体育专项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须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并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

  (2)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相关高校须在4月20日前将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学生司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②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其所属科类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的考生,招生高校应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录取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所属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③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招生高校应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中“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的要求组织考试,不得随意降低文化考试录取要求。

  ④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队有关政策录取。

  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招收保送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达到4C1合格)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该类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4﹞177号)文件规定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4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2015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2015年4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6)2015年9月1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探索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报名、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高职单招”。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从2014年起,所有试点院校的招生对象全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如下:

  (1)高考报名。2014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章程制定。2015年1月5日前,试点院校制定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网上报考。2015年1月15-20日,凡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高考报名,且符合有关院校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登录拟报考院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4)院校审核。2015年2月10日前,试点院校完成对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

  (5)打印准考证。2015年3月5日以后,通过审核的考生须自行上网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

  (6)参加测试。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7)成绩发布。2015年4月下旬,院校发布报考本校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

  (8)技能考核或面试。院校自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具体要求详见各试点院校招生简章。

  (9)录取备案。2015年4月30日前,院校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什么是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其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参加我省2015年高考报名;具备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4〕190号)中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

  体育单招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4年11月1-4日,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

  (2)考生依据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

  (3)体育单招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2015年在江苏省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的文化考试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具体时间为: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5日语文数学4月26日政治英语专项考试时间,冬季项目为1月15日至3月31日;其他项目为4月1日至5月10日,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院校确定。

  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的考生,若同时报名参加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则统一在江苏师范大学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不需要到所报考专项对应的统考考点参加考试。

  (4)招生院校的录取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于6月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数据上传体育单招考试系统。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10日—20日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将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须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校招生统招各批次的录取。

  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南京中医药大学、长春大学、中州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滨州医学院、绥化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的考生,首先须参加高考报名,然后再参加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

  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高二(含)以下学生;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非高三学生。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在校初中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高考报名。

  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有哪些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答:自主招生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77所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可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高校在我省的自主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答:高校在我省的自主招生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2月底前,高校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3月底前,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3)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试点高校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http://tszs.jseea.cn)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4)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按照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择优提出候选考生,由高校招生领导机构审核后,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上传至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

  (5)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自主招生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作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6)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试点高校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招生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

  (7)按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有哪些工作流程?

  答: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从2015年起,我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原有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具体工作流程为:

  (1)4月1日前,高校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2)4月1日—15日,符合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3)4月30日前,试点高校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试点高校要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http://tszs.jseea.cn)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6月10日—22日,试点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6)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试点高校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

  (7)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为什么要开展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类型有哪些?

  答: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分三类。第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招生范围不涉及我省;第二类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第三类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我省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有哪些?高校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报考办法是什么?

  答:我省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2个享受省财政奖补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具体名单为:丰县、睢宁县、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金坛市、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户籍、学籍的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高校负责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名单并公示。考生的考核录取管理工作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考生可登陆招生院校网站,查阅院校招生简章。

  我省2015年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有哪些?考生如何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答: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具体名单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并参加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本一批次录取最低省控线。

  报考军事院校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1)考生报考军事院校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未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政治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

  ③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2006﹞6号)的要求。该文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查询。

  (2)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步骤如下:

  ①考生报考军事院校必须符合军事院校报考条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志报考军事院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军事院校志愿,并认真如实地填写《江苏省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表》有关内容,并将表交所在中学,由所在中学和当地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

  ②凡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先参加各市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政审并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面试。

  ③凡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且军检、面试、政审合格,并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的考生,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按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

  什么是“国防生”?考生如何报考?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考生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和程序与报考军事院校一样,须参加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和面试。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填报“国防生”志愿。考生在录取为“国防生”后,录取高校、考生本人和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

  什么是“预备军官学员”?考生如何报考?

  答:为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近年来,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在我省招收培养《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确定的预备军官学员。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考生经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及面试合格,在提前批次录取。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参照部队院校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统一着装,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院校按标准逐月发放学生本人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毕业当年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次、同学制学员的规定执行。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考生报考“预备军官学员”的条件和程序与报考军事院校一样。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填报“预备军官学员”志愿。

  考生如何参加军事院校、“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的军检和面试?考生如何填报相关志愿?

  答:报考军事院校、“国防生”和“预备军官学员”的考生须在录取前进行军检、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先参加各市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政审,并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面试。军检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2006﹞6号)的要求执行。面试主要由招生工作人员通过目测和交谈,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军检、面试的总结论分为潜艇专业合格、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填报军事院校、“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志愿,须填满3所院校志愿,并不得再兼报提前录取批次同学历层次的公安、航海、地方专项计划、其他类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院校。

  军事指挥类专业和非军事指挥类专业有何不同?

  答:(1)培养方向不同。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培养基层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和从事机关工作的各类干部。非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军队科研单位、军队院校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2)身体要求不同。指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的要求更为严格,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兼报非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兼报指挥类专业。

  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有哪些要求及步骤?如何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

  答: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对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和面试合格,文化总分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根据院校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及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招生计划数,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和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供院校选录。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校本科录取分别执行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军校招生计划)。

  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有哪些要求及步骤?如何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

  答:(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条件:①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②高中毕业;③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④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招生条件:①政治条件。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外,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审。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②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还应符合公安院校对考生的其他身体要求(详见本书体检部分),且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的步骤如下:

  考生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考生在省公安厅和相关院校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的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在此期间,省公安厅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对相关考生进行政审。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志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凡文化总分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且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的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事院校招收地方学生的办法招生。各公安院校对考生报考还有具体要求,请考生注意查阅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3)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要求如下:

  公安类院校(专业)实行提前录取,凡符合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条件、立志从事公安工作,且文化总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其本、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军事、航海、其他类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院校。

  公安类院校(专业)如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答:公安类院校(专业)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在高考结束后,由省公安厅、招生院校组织进行。凡有志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且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子为1000米和立定跳远,女子为800米和立定跳远。

  各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标准和办法通过其招生章程或在面试点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公安类院校(专业)是如何进行录取的?

  答:公安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本科录取分别执行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对报考公安类院校志愿,文化总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且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分别按男女生招生计划数及所报考科类,在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进行投档,由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政法类院校与公安类院校招收的公安专业有何不同?

  答:政法类院校的公安专业是指:(1)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

  政法类院校的公安专业,虽然和公安类院校在提前录取批次同时进行录取,但在视力等方面的要求与公安类院校有所不同(政法类院校要求裸眼视力在4.7以上),具体请参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和各院校招生章程。

  考生如何报考航海类专业?

  答:航海类专业是指从事海上或水上作业技术的专业,如轮机工程、航海技术、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航海类本科专业实行提前录取,航海类专科专业纳入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志愿分别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相应栏内。航海类专业对考生的视力、身高、肝功能等身体状况均有要求(如航海技术与海洋船舶驾驶专业一般要求考生的裸眼视力在5.0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一般要求裸眼视力在4.8以上,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男1.65米、女1.55米以上)。航海类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院校招生章程。

  考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暂行规定》(﹝1990﹞政联字第3号),报考空军飞行学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然条件:年龄16-20岁。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考生户口必须是招飞地区的正式户口。

  (2)身体条件:男性考生身高160-185厘米,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50公斤以上),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双眼裸眼视力按空军环型视力表测量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3)心理品质条件:要求考生必须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良好的知觉能力、记忆能力、空间定向能力、集中注意能力、手足灵活协调的运动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敏捷的思维决断能力。

  此外还要求考生的政治条件和文化基础符合相关要求。

  报考空军飞行学员何时报名?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一般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由市、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进行宣传发动,考生可对照“招飞”基本条件,自愿报名。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年度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面试和初选阶段。在上一年的9-12月份进行。

  第二阶段:初检阶段,进行身体条件等方面的初步检查及文化筛选考试。

  第三阶段:为全面检测和录取阶段。从当年的3月份开始至7月份结束。

  主要有以下几个工作环节:①当年2月底开始进行招飞全面检测,包括身体条件、心理品质和政治条件审查。②6月份参加全国文化统考。③6月中下旬,身体状况复检,填报高考志愿。④7月上中旬,对考生进行复查验收、录取。

  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往年在我省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主要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广汉)等。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

  (1)身体健康,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学习成绩良好,外语语种一般要求为英语;

  (3)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政审要求。

  报考民航飞行学员何时报名?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民航飞行学员报名时间一般从上一年度年底开始。

  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院校的体检、面试和政审,参加高考并填报有关院校志愿。体检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政审按民航总局、国家教育部、公安部颁发的《民用航空招收空勤学生、乘务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招飞生源应优先满足军队需要,已报考空军飞行学员且经南京军区招飞中心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民航飞行学员。

  关于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具体要求,请咨询有关院校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25-84892899,http://zs.nuaa.edu.cn/;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0838-5182181、5182087,http://zsc.cafuc.edu.cn)。

  少数民族院校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如何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规定,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预科班新生录取后先在预科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具备进入大学本科(专科)学习条件的,即可入有关本科(专科)专业学习。

  华侨大学预科班在我省招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政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可在华侨大学投档线下适当降分录取,确属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录取。

  往年港澳地区有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报考?

  答:经教育部批准,近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珠海学院等高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纳入我省提前批次统一招生,考生可在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填报其志愿。其余香港高校的报名,考生直接在相关院校的网站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5日向有关高校提供报考考生成绩,高校7月7日前录取完毕。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近年来在我省招生的澳门特区高等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高校。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直接在澳门地区高校网站上报名(具体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为准)。7月4日前,澳门地区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考考生名单。澳门地区高校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报考澳门地区高校不影响其参加我省统一招生各批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如考生同时收到澳门地区有关高校和内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则由考生自己决定就读何所院校,并将放弃的院校录取通知书退回有关高校。

  报考上述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的内地考生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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