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 考生务必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一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
凭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三
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四
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内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
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
七
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九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和考试区域。
十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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