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学校代码:19422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二、组织机构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纪监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
3、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分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4、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5、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为4C,录取办法是在等级级差法的基础上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A+ 折算为2分,A为1.5分,B+ 为1分,B为0.5分。
6、我校在录取及分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8、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语种,但我校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9、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无省统考除外),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音乐学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按外语成绩满分150分计算)。
10、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电气信息类、数学类、物理学类等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志愿情况再选择专业。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当年度标准执行。学费每生每年理工类专业4300元,文史类专业4000元,外语类专业5000元,艺术类专业6700元,医学类专业4700元;热门专业在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五、奖助措施
1、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40%,最高可获得1400元/年的奖励,另外,还有多个单项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持当地有关部门证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总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申请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财政100%的贷款贴息。
4、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相应报酬。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还通过发放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等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6、学校为全体学生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最大限度地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
六、其它
1、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山东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山东大学统一盖章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大学。
2、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5、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1-5688282
邮政编码:264209
通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whzhaob@sd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h.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