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2015年计划在省外招收文科音乐类专业学生100名。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省份
招生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学费 (元/年) | 招生省份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30人 | 5700 | 安徽、湖南、山东 |
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方向) | 本科 | 四年 | 40人 | 5700 | |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四年 | 30人 | 29000 |
(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每人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考点地点及考试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
(三)我校只招收考点所在省份来源考生,不得跨省考试。
(四)在安徽招生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不含舞蹈方向。
(五)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不能兼报。音乐学及音乐表演合格考生中主科为声乐和西洋乐器的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六)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三、省外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26日至27日 | 2月28日至3月1日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9日至30日 | 1月31日至2月1日 |
山东 | 潍坊市招办指定考点 | 3月7日至8日 | 3月9日至10日 |
四、考试内容
(一)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 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3. 舞蹈: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个,满分100分。
以上3个专业方向均加试视唱,满分100分,视唱要求不低于60分。
(二)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两项作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满分100分。声乐、器乐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另加试视唱,满分100分,视唱要求不低于60分。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查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理科考生及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专业兼报的考生成绩无效。舞蹈考生根据要求抽查基本功,需准备形体服。
五、合格名单公布
合格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我校将于2015年4月份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原则
(一)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二)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三)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科加副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考生中,主科为声乐或西洋乐器的可报考。按校考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高收费项目,请考生酌情报考。
(五)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0371-67767105(咨询电话)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邮编:450001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大音乐学院网页:http://www4.zzu.edu.cn/music/
招生办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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