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北省委政法委,是一所培养高级法律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高等院校。学院前身是河北省建设学院,成立于1949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第一任主席杨秀峰同志兼任院长。1954年4月,省建设学院与省公安干校合并,改建为河北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建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1年4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成立后,仍由河北省委政法委举办和管理,在保留原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职能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专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职能。
学院地处滹沱河畔,风光秀丽,景色怡人,为莘莘学子提供了幽雅、恬静、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校园占地269亩,校舍面积105780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200人,设有法律、律师、公安、司法信息管理、法律英语、法律文秘、国际经济法等7个专业,80余门课程。1998年4月,学院与河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建立了河北律师学院。还与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联合举办了法学本科教育;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开办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注重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的提高。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并针对高职教育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突出自主性、基础性、实践性、应用性教学原则,不断调整课程设置。逐步形成了体现法律职业特性和高职教育特点的“四个环节”、“三个模块”新的教学模式。在省文化事业委员会的支持下,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了法学教育系列教学片,建立了校内外实训基地。
学院主办的《河北法学》杂志,在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先后被有关部门分别评为“全国首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河北省第五届社科十佳期刊”,在河北省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时,被界定为“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2001年5月17日,《光明日报》刊登了全国人文社科报刊(共3671家)刊载的文章被转载率排名表,《河北法学》名列法律类第7位。
学院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学人才集中优势,不断延伸服务领域,依托学院教学实践基地之一——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73家;多次组织法学专家为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同志作法学专题讲座;成立专家顾问组,担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法律顾问,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按照省委政法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参与了全省政法系统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等重大活动。
目前,学院党委和全体教职工正围绕将学院建设成为国家支持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和建成以普通法学本科教育为主,成人学历教育、政法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职能为一体的河北政法学院(或大学)的目标,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团结一致,努力奋斗。
http://www.helc.edu.cn/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