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72号文件,天津大学获得“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获准在“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培养工程博士,成为全国首批25个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
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领军型工程技术人才需要设置的,对提升专业学位办学层次、完善学位授权体系结构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天津大学积极组织申报材料,探索制定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获批两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天津大学将以“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工程博士领域的获批为契机,继续发扬“实事求是、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优良传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培养模式,制定特色化、个性化明显的培养方案,建立该工程领域高水平的跨学科导师团队,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培养高质量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加强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使工程博士具有培养创新人才的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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