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月2日电(记者李俊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1月1日起,河北省启用新版劳动合同文本。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广泛征求企业、部门和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制定了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发布。
新版劳动合同文本与原文本发生了较大变化,增加了一些条款。启用新版合同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单方面制定“职工加班不加酬”“上班必须交押金”“合同期间不得生育”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条款将受到遏制。
此外,新版劳动合同文本新增加的5项必备条款,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5项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工作地点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社会保险条款;职业危害防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