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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就业关乎个人尊严、自我实现和社会公正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8-05-13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未知

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先生介绍,目前,我国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增劳动力大约有2000万人,而城镇每年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只有1200多万个左右,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政府必须用百倍的努力工作,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把就业这件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    

    在现代文明社会,一个人有能力工作,也想工作,但又找不到工作,也许是犯罪率上升,治安恶化,社会动乱,乃至政治动荡的诱因。在我国,大量的上访者中,有为数不少的失业者包括失地农民。在社会治安涉案者中,也有相当比例的失业者。在西方民主国家,失业直接影响到选情,关乎竞选成败,权力更替。所以,在政治家看来,就业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政治家们总是声称,他们建议的政策有助于增加就业;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日常争论的政治题目中,总是不乏就业或失业问题。    

    就业关乎个人尊严、自我实现和社会公正    

    主流经济学家们关注就业问题,主要是考虑GDP增长。经济学鼻祖斯密曾经说过,一国财富的增长,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等投入要素的数量及它们的效率。现代宏观经济学的重要代表索洛和斯旺把斯密的经典思想模型化,提出稳态的经济增长取决于人均资本存量,而人均资本存量又取决于人口(主要是就业人口)增长。或者说,GDP增长是人口增长或就业者人数增长的函数。至于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知识(他们称之为“技术”)、管理、判断、洞察力、态度和创造力等人的因素,统统假定为外生变量,一概视而不见。在新古典增长理论中,人或就业者的角色始终是不存在的。这是一种典型的“见物不见人”的理论。很多国内学者也笃信这种观点。例如,有关劳动的两部法律出台后,有些雇主裁减工人,就有人担心失业率上升,GPD增长趋缓。    

    更多的经济学家关注就业问题,是基于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的考虑。例如,马克思就说过,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劳动(前提是已经就业)只是谋生的手段。个人消费品只能按照劳动量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劳动才会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马歇尔则认定,劳动是一种负效用,工资或报酬是对这种负效用的补偿。他进而把劳动看做是闲暇的替代物,断言如果工资的边际效用比闲暇的低,工人就会“自愿”地退出劳动市场,选择失业。国内也有经济学人从收入和就业的关系中,理解就业的意义。其口头禅是,失去工作意味着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政府推出的优先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也是基于同样的逻辑。    

    以上诸观点都有某种真理性。但是,更重要的也许是,就业关乎个人尊严、自我实现和社会公正。其本身就是生活中应当追求的中心目标。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当代著名的人本主义经济学家费尔普斯就说过,就业本身非常重要。一个人在没有人情味的商业生活中养活自己——自立,是个人能够体面地生活、维护自尊所必须的。同时,就业还是人们追求生活的中心目标——自我实现——的媒介。费尔普斯指出,自我实现只能来自职业。即使对于一个母亲,在家庭以外的工作也很重要。就业,对大多数来说,不仅意味立着从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称为商业经济)中获得极大的满足,而且还意味着可以从应对挑战性工作中,发现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发现自己的潜能,提升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在2002年的一次讨论会上,费尔普斯又进一步提出,具有挑战性的,并且能够促进个人发展的职业,是“好生活的精髓”,也是“好经济”的标志。费尔普斯的这些认识,同马克思所说的“第一需要”,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森所说的“能力”和“做事”,是一脉相承,完全一致的。我国著名哲学家和逻辑学家金岳霖,在青年(28岁)时也曾说过同样的话:希望知识者能成为“独立进款”的人,也就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不依附于任何权贵势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独立人格。吴敬琏先生也曾提出过发展“好的市场经济”的主张。从人本主义的发展观来看,好的市场经济,首先是能确保充分就业的经济。    

    费尔普斯还认为,就业关乎社会公正。说到社会公正,人们历来见仁见智,迄今未形成共识。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解和解释是,如果劳动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劳动者和雇主能自由地进入,由劳动的供给和需求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的就业量,就是公正的。其基础是个人自由选择。费尔普斯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社会公正是指全社会成员都能融入社会经济生活──尤其是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人,也能参与世俗社会的中心活动,能够加入到社会的正式商业经济中来。也就是所有的人,包括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都有就业的权利。因为,对多数人来说,就业意味着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并从中获得极大的满足;对少数低生产率的人来说,就业则是融入社会的关键,是他们获得实现自我发展的前景,参与社会正式经济,并从中获得足够的报酬,以使自己有能力成为配偶、父母、市民和社团成员的前提。劳动是基本的人权。听任市场机制自由选择,允许市场排除那些边际生产率低于均衡工资率的人就业,在经济上可能是有效率的,但对社会来说明显是不公正的。现代文明社会不能接受这种效率至上的经济学。    

  如何在自由市场经济中保障公民的就业权利   

    在自由市场经济中,一个人什么时候就业,在什么地方就业,以什么方式就业等,首先取决于劳动者的个人选择。其前提是经济中有完善的劳动市场和健全的劳动法规。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市场已经建立,但还很不完善;相关的劳动法规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但仍然很不健全。其主要表现,一是农村劳动力不能平等地自由地进入城市劳动市场。报载,广州市曾经出台文件,规定市区招工须先市区,后郊区,再本省,最后才允许招收外省的。二是同工不同酬。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城镇户籍的可以做合同工,农民工只能做临时工。前者月工资2000多元,后者只有数百元。三是买方独家垄断市场,劳资双方在谈判中地位严重不平等,农民工基本上没有谈判权利可言。雇工面对着雇主单方面给出的就业条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接受,要么走人。在这种情况下,促进就业,尤其是促进农村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关键是完善劳动市场,其重点又是改革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破除农民进城的森严壁垒,促进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地流动。    

    其次,大力培植、发展和壮大民营企业家群体,建立充满活力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机制。按照传统观念,民营企业家和工人是水火不相容的。民营企业家发展壮大了,必定会损害劳工的利益。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劳资之间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从统一的角度看,提高企业家的实力,能够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和更多的报酬,从而有利于劳工阶层,尤其是那些低生产率的工人。并且,企业家的实力增强了,他们有可能采用先进技术,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从而有益于在位工人。此外,如果企业家的实力增强了,他们还会像美国的比尔·盖茨或香港的李嘉诚那样,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这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有益的。据统计,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它们吸纳的就业人员已经超过全部就业人口的75%。其中,从业人员7人以下的微型企业约占72%。它们已经吸纳了5000多万人就业,相当于国有企业现有职工总数。在刚刚过去的五年,我国新增就业5100多万,其中3000多万在民营经济中就业。民营经济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600多万个,是名符其实的吸纳就业的生力军。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民营企业家在自己致富的同时,也惠及了劳工,尤其是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穷人。仇视、反对、限制民营企业家不利于扩大就业,是不智之举。    

    再次,改革就业补贴制度,鼓励企业多招收低生产率劳动者。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均衡就业量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如果劳动者的生产率低于均衡工资率,就会被淘汰,成为“自愿”失业者。为了维护社会安定,现代民主国家通常给失业者提供各种生活保障,如失业补贴、最低生活补贴等。从增加收入、保障民生角度看,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但从维护个人尊严,促进人的发展,实现人的价值角度看,这样做是不可取的。费尔普斯提出的替代方案是,政府把一部分社会保障资源,转移支付给吸纳低生产率劳动者的企业。这样,企业就会招收那些边际生产率低于均衡工资率的工人,增加就业岗位,多支付劳动报酬。这些劳动者从就业中获得的不仅仅是收入,更重要的是恢复了自力更生的信念,在“干中学”,增长了才干,维护了独立人格和个人尊严。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加速时期。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城择业。他们的突出特点是文化技术水平低,是典型的底层劳动者。借鉴上述思路,政府可以考虑,对那些吸纳低生产率者的企业,给以就业补贴,使它们有激励吸纳更多的劣势工人,从而保障劣势工人就业、获得收入和自我实现。报载,武汉市政府已经这样做了。他们筹集了一部分资金,按每个岗位320元的标准,补贴给提供岗位的单位,用以招聘市属国企特困下岗职工就业。    

    最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边际生产力。从长远看,技术要进步,产业要升级,结构要优化,就业者必须有相应的技能。我国当前的就业困难,既同劳动力总量供求失衡有关,也同供求结构性矛盾有关。所谓结构性矛盾,是指有一批劳动者找不到工作岗位,同时也有一批企业招收不到合乎要求的劳动者。解决结构性矛盾的主要办法,是加强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解决技能培训的关键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在社区。建议借鉴美国办社区学院的经验,在全国所有的县(市、区)兴办职业技术学院。社区学院要树立服务社区的意识,根据当地需要设置专业。社区学院应实行开放性招生政策。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水准而又愿意读大学的成年人,原则上都可以免试入学。但学校对学业应有严格的要求。经考核,达到规定标准的,可发给准学士学位证书;不合格的,不核发证书。 同时,允许大公司创办主要为自身服务的“企业学院”,个别的也可以面向社会招生。学生入学后,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毕业后被公司录用。此外,还应鼓励民间兴办职业技术教育,并给予同公办学院相同的待遇。最后,就是改革目前职业技术学院集中在大城市的做法,将公共教育资源公平地分配到各地,以利于学生就近入学,降低教育成本,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进而促进就业。(徐秋慧、李秀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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