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形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院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医学院在各省市的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编印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考试科目
报考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高考选考科目为“3+3”的省市,临床医学(含方向)、口腔医学、儿科学、预防医学(含方向)、生物医学科学、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医学技术类选考科目为物理且化学;护理学需选考化学。
高考选考科目为“3+1+2”的省市,临床医学(含方向)、口腔医学、儿科学、预防医学(含方向)、生物医学科学、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医学技术类选考科目为物理(首选)+化学(再选);护理学为物理或历史(首选)+化学(再选)。
其他省市的考生均按所在省份理科类考试科目的要求执行。
四、录取标准及专业培养
1.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依据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遵循《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为充分发挥临床医学教学特色与综合实力,满足当前人才培养需要,设立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该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9500元/人·年,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报不录、不接受调剂)。
3.医学院学生入校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4.“医学技术类”学生将于第一学年上半学期结束后进行分专业选拔;专业方向为医学检验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含行政管理双学士学位)、医学影像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5.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简称《指导意见》),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请慎重报考。如有不符合身体条件考生投档,将以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执行。
6.医学院学生在符合学校及医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和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医学院内转专业;平均学积分班级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校内其他非医学专业。
五、特殊类型考生政策
执行上海交通大学特殊类型相关招生简章(如综合评价、强基计划等),考生信息由上海交通大学统一审核并予以公示。
六、监督制约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3.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招生办公室和纪检部门及时做好涉及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4.招生监督工作由医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和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并及时纠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浦东校区):上海市半夏路1号
邮编:201318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SM
本实施细则
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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