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7日是我国的第二个扶贫日,也是世界第23个消除贫困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扶贫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亲历亲为、高位推进,对扶贫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对教育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2年,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专门讲了这么一段话:“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特别是要注重山区贫困地区下一代的成长。下一代要过上好生活,首先要有文化,这样将来他们的发展就完全不同。义务教育一定要搞好,让孩子们受到好的教育,不要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总书记在今年教师节前夕给“国培计划(2014)”北师大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中也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党和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师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让贫困地区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十八大以来,教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采取超常规政策举措,精准聚焦贫困地区的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每一个孩子,启动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先后组织实施了20项教育惠民政策措施,实现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普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学生资助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民族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升等领域的教育扶贫全方位覆盖,为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这20项全覆盖教育扶贫政策中,既有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总体部署,也有具体支持项目。既有面向学生的举措,也有服务于教师的政策。既有普通教育,也有职业技术教育。既有面向11个连片特困地区的,也有专门针对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四省藏区的特殊政策。既有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也有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通过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的实施,努力办好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遍及每一名教师,培养好每一名孩子。下面重点介绍一下这20项全覆盖政策。
第一项政策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从2011年以来,已经连续实施两期,中央财政已投入700多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截至2014年底,中西部地区幼儿园数量比2009年增长77%,是东部地区增速的四倍;中西部地区在园幼儿数量比2009年增长65%,是东部地区增速的两倍。贫困地区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第二项政策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3年开始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64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800多亿元,惠及3000多万农村贫困学生。
第三项政策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国家按照每生每天3元(2014年11月提高到4元)标准为片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截至2015年6月,中央和地方已累计安排资金1443亿元,全国超过1/3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210万农村学生。监测表明,贫困地区6-15岁男、女生各年龄段平均身高、体重、平均成绩都有不同程度提高。
第四项政策是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从2011年起,地方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予以奖补。2014年,各级政府资助幼儿382万人,资助资金51亿元。
第五项政策是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已免除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
第六项政策是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从2010年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约为20%,2014年495万学生享受资助。
第七项政策是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并给予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这一政策已对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实现了100%全覆盖。
第八项政策是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目前,高等教育阶段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
第九项政策是西藏15年免费教育和新疆南疆四地州14年免费教育。西藏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三包”政策(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覆盖了从学前至高中阶段所有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年受益学生达52.5万人,资助金额达15亿元。新疆南疆四地州实现了14年免费教育,覆盖了学前两年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年受益人数190万人,资助金额超过50亿元。
第十项政策是教育援藏、援疆政策。教育部召开了四次全国教育援藏工作会议,组织17个省市实施了教育援藏项目148个,投入资金5.95亿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交流培训、贫困生资助等。教育援疆工作以双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到2014年19个援疆省市实施教育项目386项,投入资金85亿元,培训各级各类教师14万人次,派出支教教师3000余人。
第十一项政策是新疆与内地省市中小学“千校手拉手”活动。在新疆和援疆省市各民族学生中广泛开展“心连心手拉手”活动,新疆1584所中小学校与援疆省市中小学建立了“手拉手”关系,结对学生146.8万人;疆内1200余所学校之间也建立了“手拉手”关系。
第十二项政策是四川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从2009年,四川组织藏区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内地优质中职学校免费接受3年中等职业教育,每年1万人左右,每生每年7000多元。已惠及藏区学生近5万人,其中87%以上来自农牧民家庭,学生初次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
第十三项政策是内地民族班政策。内地西藏班已办班30年,累计招收初中生4.64万人、高中生3.45万人、中职生0.84万人,为西藏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级各类人才。内地新疆班已办班15年,累计招生高中生7.1万人、中职生1.02万人,为新疆培养输送高校毕业生1.3万人。
第十四项政策是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自1980年举办,到2014年,累计培养少数民族学生40万余人,被誉为“造就少数民族专门人才的金色桥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2006年实施,截至2014年,累计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近2.7万人,缓解了西部民族地区人才严重匮乏的状况。
第十五项政策是职业教育团队式对口支援。2012年,东部地区10个职业教育集团与滇西10市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口帮扶滇西职业学校发展,并协助对口合作市州制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打造高端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等。2014年,建立17个东中部职教集团与西藏和四省藏区17个地州的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机制。
第十六项政策是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自2012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本科一批为主的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实行定向招生。到2015年,招生规模从1万名扩大到5万名,实施区域从680个连片特困县扩大至包括国贫县在内的832个贫困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学校和中央部属高校。专项计划共录取学生18.3万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近两年连续增长10%以上。
第十七项政策是对新疆、西藏高校开展团队式对口支援。2010年教育部正式启动了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工作,共成立了42所高校参加的6支对口支援团队,支援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和西藏藏医学院。
第十八项政策是直属高校定点扶贫。由44所科研实力最强、以理工科院校为主的直属高校承担4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定点扶贫任务,统一纳入新十年定点扶贫工作体系中。经过近3年的努力,探索出教育扶贫、人才扶贫、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等高校精准扶贫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各校已累计投入资金和物资折合5.3亿余元。
第十九项政策是《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这个规划是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关怀下,9个部门共同编制的。《规划》将680个连片特困县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作为实施范围,重点围绕健康、教育两个核心领域,加快实现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对儿童关爱的全覆盖,确保贫困地区的孩子生得好、长得好、学得好,编就一张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成长的安全网。
第二十项政策是《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这是一项惠及广大乡村教师、亿万乡村孩子的民心工程,通过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等关键举措,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在做好这20项政策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于10月17日下午3点在连片特困地区省市同步举办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启动仪式,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贫困家庭学生七个层面构建全领域结对帮扶关系,全面覆盖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及每一个建档立卡家庭,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