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经过汇总复核确认,公布了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记者留意到,根据公示名单,今年共有2637名考生获得加分资格,涉7类考生:“三侨生”考生(381名)、台湾省籍考生(46名)、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1432名)、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2名)、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随父母来粤务工的少数民族考生(8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762名)、烈士子女考生(6名)。
据介绍,这7类考生加分资格名单的出炉均经历重重审核。其中,“三侨生”由地级以上市侨务部门及市公安局进行核查,省侨务办公室汇总核对确认后报送省招生办;台湾省籍考生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审核后报送省招生办复核确认;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随父母来粤务工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次由县(自治县、市、区)、地级以上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核查后上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汇总核准确认后报省招生办;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及烈士子女考生由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初审,报省招生办汇总复核确认。
考生名单即日起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及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9年年底。
3月6日前,该名单还将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有关中学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粤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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