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沿革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始创于1953年,时称青海省公安干部学校,隶属省公安厅领导,主要承担全省公安民警的教育及培训任务,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职业学院,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原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时称青海政法高等专科学校,隶属省政法委领导。后因管理体制变化,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隶属省公安厅领导,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副厅级事业建制。主要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任务。
1960年更名为青海省政法干部学校。“文革”期间学校被迫撤销,1978年恢复建校;
1980年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通知,命名为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主要承担为全省公安系统培养中等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和在职民警培训的任务;
1982年12月9日成立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属普通中等法律专业学校,主要承担为全省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和监狱、劳教机关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任务。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原核准为青海省政法干部学校,并附设司法学校,隶属省司法厅领导;
1986年8月2日青海省编委(青编发1986第121号文批复)将青海省劳改工作学校与省政法干部学校合并;
1996年5月31日青海省编委(青编发1996第60号文批复)将青海省劳改工作学校、青海省司法干部学校更名为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与青海政法干部学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2000年2月25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同意,决定撤销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青海省司法学校后与法律电大、省检察院电大共同组建成立青海政法高等专科学校;
2001年9月6日,经第58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青海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改设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一、基本情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2000年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1953年)和原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1982年)合并组建成立,隶属省公安厅领导。主要承担我省公安政法类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占地104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共设机构18个,其中管理机构6个,教学机构7个,教辅机构5个;省编办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52名,现有教职工217人。学院党委下设18个党支部,党员总数320人(在职教职工党员175人,离退休党员127人,学生党员18人)。专兼职教师13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73人、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39人、讲师48人、助教38人、教员7人。学院认定62名院内教师、56名校外兼职教官为“双师型”教师;30名教师为院级骨干教师。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6人、函授教育学生280人。
设有13个公安与司法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及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专业[其中,6个公安类专业为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道路交通管理、特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侦查等;7个非公安类专业为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法律文秘、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应急救援技术等];建有4个省级示范专业,分别为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和刑事执行;建有2个省级特色优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分别为治安管理专业(汉藏双语教学)和特警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获批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实验实训基地获批省级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民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批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刑法》课程获批优秀公开课;《犯罪心理学》课程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刑法》课程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团队荣获“教学名师”称号;治安管理专业(汉藏双语教学)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公安院校重点专业培育点。学院于2004年、2011年两次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建立了公安部全国公安民警汉藏双语培训基地、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青海教学基地、国家民委汉藏双语培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培训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青海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民警教育训练基地、西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青海省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6个省级教育培训基地。2013年,被推选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盟理事单位。2023年获批省级“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和试点院系(法律系),无人机驾驶获得公安机关警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三级培训机构资质。2021年获批省级“双高计划”公安专业群建设培育项目,通过3年建设,完成公安专业群融合型警务教学平台、在线精品课程、新型活页式教材及工作手册等建设任务。已累计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单位培养输送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公安民警和在职干部近4万人次,大多数已成为公安政法队伍中的骨干和领导,为我省公安政法工作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办学特色
近年以来,全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公安会议、教育大会精神及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青海省情,突出办学特色,发挥了学院培养人才、服务行业、贡献社会的积极作用。
突出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特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学院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以党建统领各项业务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思政育人工作(开展学管干部负责、领导联点、党员联系、教职工参与的有效形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党委班子-党支部-联点班级”梯形思政育人新模式),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创建党建工作品牌,夯实广大师生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突出公安实战教学特色。聚焦公安实战需求,按照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思路,深化公安实战化教学改革,打造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符合警务发展趋势的专业体系,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实战训练,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突出服务公安政法行业特色。聚焦新时代公安政法工作新要求,坚持服务公安队伍建设,发挥社会需求服务能力。2019年以来,培训各警种干警214个班次,16398人次;完成9259人次的基层民警送教工作;保安培训26期1589人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各类案件38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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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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