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6年普通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即将拉开帷幕。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中高考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合法权益,营造平安、有序、清朗的中高考考试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宁夏本地工作实际,现就考试期间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禁违规开展涉考培训及虚假宣传。不得违规组织中高考相关校外培训活动,严禁发布“包过”“保证录取”“保分提分”等虚假、夸大宣传广告;不得以“命题老师授课”“阅卷专家辅导”“内部师资”等噱头炒作营销,误导、引诱学生及家长报名参训。
二、严禁开展涉考涉招欺诈行为。不得通过售卖、兜售所谓中高考“原题”“试题”“标准答案”“押题密卷”以及“内部招生指标”“特殊录取名额”等虚假资源,欺骗、误导考生及家长,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禁参与和组织各类考试舞弊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怂恿、协助、组织考生实施考试舞弊行为,不得为考生舞弊提供工具、信息、场地等各类便利条件,坚决杜绝一切涉考舞弊相关违规违法活动。
四、严禁传播涉考敏感不实信息。不得编造、杜撰、传播中高考押题、原题、重题、错题、考试内幕等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及不实话题;考试全程不得制作、发布、转发、评论、跟风炒作各类涉考不实内容,误导社会公众。
五、严禁网络引流制造虚假涉考假象。不得为博取流量、招揽生源,在网络平台发布中高考“占坑帖”,严禁通过考后篡改、修改发帖内容,伪造考前“猜中原题”“获取试卷”“精准押题”等虚假假象,扰乱全区考试招生正常秩序。
六、严禁煽动组织涉考信访闹事行为。不得煽动、引导、唆使、组织考生及家长开展串联群访、闹访等行为,不得主动散布、引导考生及家长传播涉考涉招不实信息、负面言论,破坏社会稳定。
七、严禁炒作中高考升学相关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考试喜报”“升学率”“上榜率”“录取率”“名校录取率”等相关数据和信息,杜绝功利化升学宣传导向。
八、严禁违规开展志愿填报咨询及收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违反行业规范擅自开展中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升学咨询、择校规划等服务,严禁借机违规收费、变相收费、高价收费。
九、严禁仿冒官方主体发布虚假信息。不得仿冒各级政府部门、教育事业单位、招生考试机构及各类学校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账号等平台,冒用官方名义发布涉考、涉招、涉学虚假信息,误导群众。
十、严禁考场外开展招生宣传造势活动。中高考考试期间,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全区各考点周边区域悬挂招生条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传单,不得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揽客咨询、招生推介、品牌宣传等各类营销造势活动,维护考点周边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
各机构须严格遵守以上全部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考试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和线上线下督查,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规纳入失信名单、吊销办学资质,切实维护我区中高考平稳有序进行。
自治区教育厅对外合作交流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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